【热点问答】关于委托扣缴业务,这些问题需了解


一、办理委托扣缴业务后,每月何时进行扣缴?

(一)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当月24日前(包含24日当天)办理委托扣缴的,首次扣缴时间为当月25日,而当月25日后办理委托扣缴的,首次扣缴时间为下月25日。(扣缴协议生效时间以及扣缴起始月份在返回的办理回执上已明确)
(二)按照协议上的约定,办理委托扣缴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每月24日前(含24日)办理好人员变动或调整,并存入足够金额,保证账户存足资金以备扣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25日进行扣缴,扣缴成功后,资金将于1个工作日内计入个人账户,届时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协议上明确)
对于余额不足或其它原因扣缴不成功的,将于下月的5日、15日进行两次补扣,两次补扣均不成功的,视为终止协议(回执和协议上均已明确)。



(一)签约未能成功,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缴的银行账户设置了某些限制(比如交易限额、二类账户等),可能影响该账户进行扣缴,请联系开户银行核实。
(二)账户余额不足,单位可自行核实扣缴的银行账户的资金情况。
(三)账户户名不符,例如个人姓名含有生僻字、银行账户户名与汇缴公积金单位名称不一致、单位名称中含有括号、生僻字、其他字符(例如全角半角的区别)等,均可能导致扣款失败。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发送扣缴失败短信到协议中预留的联系电话;
(二)单位或个人自行查看扣缴账户的流水明细;
(三)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单位用户→我要查询→实缴明细查询(1个工作日计入个人账户);
(四)个人可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看公积金入账情况。
如根据以上原因和途径进行排查后,仍发现未能正常扣缴,可通过热线反映具体情况,以便核实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