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请牢记这7项安全生产职责丨安全科普(151)
白坭发布 2024-11-21 20:12

LAW

以案释法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责典型案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具有最终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主要决策人。

01

案例一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1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位于朝阳区孙河乡景翠路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梁某某存在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未组织制定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生产规章制度。

处理结果

上述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02

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位于朝外街道雅宝路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徐某某存在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高压配电室2名值班电工未穿戴绝缘鞋及配电室堆放杂物)。

处理结果

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03

知识卡片

‌①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有哪些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会有什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04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希望通过以上案件,教育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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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朝阳应急

编辑丨丁健迪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庞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