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家家户户!这些不合规的燃气“管、阀、灶”不能再用了!
龙江发布 2024-11-14 19:36

燃气作为家庭领域的重要能源,其便捷性和高效性为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但如果使用不合规“管、阀、灶”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等安全事故

据《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4年·上半年报告)》指出,2024年上半年收集到的全国(不含港澳台燃气事故数量共计181起,其中天然气事故85起,液化石油气96起,事故共造成27人死亡、158人受伤,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规范安全用气,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下面

让我们一起了解常见的违规行为

以及相关的处罚规定

一、燃气用户常见的违规行为

违规使用

老化破损普通软管

违规使用

可调式减压阀

违规使用

双叉减压阀

违规使用
没有熄火保护灶具

违规使用
直排式热水器

违规使用
三通配件

二、处罚规定

违法行为的判断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处罚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

希望每一位燃气用户

自觉遵守燃气安全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燃气使用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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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龙江镇城建水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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