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年违停53次!大沥这些车辆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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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次数:53
违法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盐步竹味路


车辆类型:轻型厢式货车
违法次数:48
违法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体育路、S267桂和路花卉城路口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据悉,今年以来,大沥持续开展违停治理,通过多项举措,提升市民交通出行品质,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
请广大驾驶人
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增强文明守法出行意识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出行,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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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交警
编辑:郑晓琦
校对:蔡小玲、黎小文、陈福权
监制:吕燕珊、张秋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