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11-11 21:54

“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佛山市南海区作为不动产登记改革的“排头兵”和“前沿地”,紧抓试点机遇,强化工作调度,将其作为民办实事加以推进,逐步破解历史遗留登记难题,切实给农村宅基地“上户口”、办理“身份证”,着力破解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宅基地“手续不全、产权未清”的历史难题,为挖潜盘活存量农村土地、推进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保障。至今,南海区已完成应登尽登农村宅基地42.7万宗,其中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发证数31.5万宗,在全省16个宅基地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中率先完成宅基地发证任务,也是全省宅基地“房地一体”发证最多的县区。

一、精心谋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工作的推动力度。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协同、区镇村三级联动,以“宜粗不宜细、宜简不宜繁、时间换空间”为工作原则,以化解问题、保障权益为导向,全面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召开区、镇动员会,开展政策宣讲,广泛发动,发布“总登记”通告,通过新媒体、流动讲堂、南海家书等多种形式,网格化铺开,确保政策“应知尽知”,符合条件的“应登尽登”,推动全面完成发证任务。

二是强化精准的数据支撑。南海区在2016—2018年宅基地地籍调查和1:500地形测量的成果基础上,2020—2022年接续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形成全覆盖的“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推动权属、影像、登记、现状等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实现部门融合共享,汇成57.8万宗农村不动产“数字一张图”,实现管理、审批数据全流程共享。

三是构建系统的政策体系。围绕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及宅基地有序管控,出台《佛山市南海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及系列办理指引,并持续更新出台宅基地分配资格认定、全流程审批、有偿使用、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各项新政策,形成制度闭环,推动加快构建管理有序、集约高效的农村宅基地利用新格局。

二、多措并举,推动确权工作提速增效

一是优化流程,提升办证效率。落实“申请审批一张表”“一套机制、一套材料”审批运行,简化流程材料。深化“互联网+”,将受理窗口前移到村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区、镇、村三级审批联动和信息互通,实现“总登记”宅基地确权的申报、测绘、权籍调查、审批业务线上批量办理,做到村民原则上不出村取证。

二是依法公开,减少权属争议。落实村级公示、镇级公示、法定公告“三榜”公告,保障群众知情权。此外,依托与公证处的继承联办,委托公证处进行继承审查,理清继承关系后进行确权,杜绝争议。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颁“铁证”“实证”。在充分发挥基层审批职权基础上,区统筹组织对主体资格、用地面积、办理程序等进行全流程抽检。对测量成果落实每宗质检,区、镇重点抽取层数高、占地面积大的用地实地查看、入户复尺,定期约谈测绘单位,加强成果管控。

三、探索创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在“疏”字做上再深化,解决历史用地建房需求。对“历史建成”“单证类”“历史存量征地回迁类”的宅基地从尊重历史出发,经村集体同意办理的,可放宽主体资格限制。将宅基地分户与公安户籍脱钩管理,把“夫妻与其未达到18周岁的子女组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作为“宅基地户”办理确权,破解村民分户障碍。

二是在“限”字上做规范,遏制村民多用多占行为。对占地未超150平方米、楼高未超过限高,但存在部分超面积使用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仅对合法审批部分进行登记,在登记簿附记对超规使用情况进行备注;对超出确权政策范围的宅基地,引导申请人自行整改、面积退缩,符合条件的再申请确权,在维护权属人基本权利的同时,确保对其历史建设行为的有效制约。

三是在“补”字上定规矩,引导村民完善房屋验收。一方面,对客观原因,未能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的,探索采取村民房屋安全承诺制,经申请人同意,在核发证书时限制申请人进行转让、出租等流转处置,从而促使申请人尽快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相关手续。另一方面,持续完善房屋规划施工验收补办手续,畅通村民依法报建途径,引导合法建设。

四是在“偿”字上做调节,促进村民多占资源退出。鼓励村集体在政府指导下对因历史原因多占、超占的存量宅基地实施“有偿使用”,由镇、村因地制宜确定标准,所收超标使用费用于村庄建设,促进村民退出多持多占的资源。对已制定宅基地使用费收取方案的村集体,可依托村集体议事机制,以不动产证书记载的“合规面积+超占面积”为基础,可申请原址翻建、改建,探索有偿取得渠道的同时保障刚需用地。

五是在“分”字上做设定,登记与流转制度无缝衔接。为理顺“一房多地”“一地多房”等历史遗留问题,申请人对此类宅基地办理共有产权(分割)转移、赠与、继承、夫妻析产等流转业务的同时,可一并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同步理顺房屋权属及一体登记,促进农村宅基地资源更合理配置。

六是在“赋”字上做放权,下稳基层“自治棋”。允许各村集体立足本村实际,依托村级议事、决策、落实、监督各环节,在区、镇设定的框架下,对本村确权登记范围、有偿使用费标准,以及巷距、高度、取得来源等相关条件设置进行细化,赋予村级更多自主发挥空间。通过多项创新举措,数万宗历史遗留问题宅基地权属得以理清,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佛山自然资源编辑小组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广东自然资源
编辑:佛山新闻网黎晓莹
审校:佛山新闻网李达樟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