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劳动争议成功化解!佛山禅城践行“复议为民”,全区和解率达20%
佛山司法 2024-11-08 20:39

首批行政复议官自今年4月任命以来,禅城区以打造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为目标,积极履职,办理辖区内多起劳动保障监察类行政复议案件。通过打造行政争议靠前治理“平台”,同步实现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今年7月,禅城区涉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撤改达5宗(占全部撤改案件60%);今年以来,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和解化解率达20%。

在近期两起劳动争议案件中

行政复议官根据实际情况

综合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争议

妥善处理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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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

申请人某文化传播公司不服被申请人因其拖欠职工工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向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案件审理过程中,禅城区行政复议官作为听证人员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与该职工就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存在争议,且在涉案处罚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已经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将拖欠工资支付完毕。

申请人违法情节较轻、危害性较小,遂当庭组织案件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将涉案处罚金额变更为2000元,双方行政争议迅速且有效得到化解。

典型案例二

申请人某餐饮公司不服被申请人因其拖欠职工工资对其处以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向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禅城区行政复议官作为案件承办人员全面分析案情,经补充调查证据,确认申请人在其职工提起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后便与全体涉事职工达成了工资支付和解协议,且员工已经向被申请人提出撤回劳动保障监察的投诉申请。

被申请人在职工撤回投诉后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及作出涉案处罚决定。

承办人员认为申请人违法行为显著轻微并及时改正,且系初次违法,符合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经向被申请人分析案件具体事实及违法行为的性质,被申请人决定撤销涉案行政处罚,之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行政纠纷圆满解决。

案件评析

劳动保障监察的目的是监督用人单位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施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监察的复议案件,一方面要充分听取用人单位意见、征询用人单位调解意愿,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确定行政处罚幅度,另一方面要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贯彻涉企案件包容审慎执法理念,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执法现象,杜绝一刀切、机械式执法行为。

针对禅城区劳动保障监察类行政处罚案件出现的办案程序不规范、过罚不当等不当行政行为,禅城区行政复议官通过执法业务交流培训、行政复议业务授课等多种方式向相关执法人员宣传中央和省市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政策,细致讲解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兼顾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指出存在问题并明确整改方向,督促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提升对类案的办理水平,真正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督促企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功能。

近年来,禅城区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多项工作走在全市甚至全省前列: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建设,选取石湾镇街道作为试点,打造全省首个行政复议巡回点,打通行政复议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常态化开展府院联席会议,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审判、非诉执行良性互动机制;创新推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实训平台,建立行政执法单位与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工作人员双向交流协作长效机制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获得广泛肯定。

接下来,禅城区将继续

以人员专业化推动行政复议专业化

以复议专业化践行“复议为民”初心宗旨

努力打通行政复议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

来源:禅城区司法局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