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垃圾该如何投放?

垃圾分类你我同行
美好生活你我共建
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佛山城管执法编辑部
来源: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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