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法律明白人”①丨容桂街道振华社区陈艳凤:心系群众,解民所忧
佛山司法 2024-11-01 21:42

编者按

近年来,佛山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培训交流,不断提高“法律明白人”实操技能,有力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目前,全市建立了一支以4396名“法律明白人”为主体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他们扎根基层,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扮演好义务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维稳信息员、法律服务联络员、法律参谋和助手等角色,成为推进乡村振兴,护航“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一支重要力量。

根据省司法厅、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佛山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佛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佛山“法律明白人”】专栏,陆续推出各区“法律明白人”典型事迹。

佛山“法律明白人”

心系群众,解民所忧

陈艳凤,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振华社区“法律明白人”,佛山市优秀调解员。扎根基层30年以来,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1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社区内小到邻居间扯皮打架、夫妻不和闹矛盾,大到突发群体性事件,只要群众有需要,她便会冲锋在前,一次次将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平安为己任”的责任和担当。

解民忧、纾民困,以情理法化解矛盾纠纷

陈艳凤善于从情理和法理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理充分,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在居民心中有一定的威信,居民们很愿意找她进行各类调解。

陈艳凤参与人民调解现场

新加坡归侨独居80多岁珍婆婆哭着来到社区诉说“家庭遭遇”,并声称要和女儿“断绝关系”,请求调委会做个见证。事因珍婆婆被干儿子骗,损失房屋与钱财,事情发生后母女互相指骂,关系极差。陈艳凤指出双方错误,提出用换位思考的方法解决现实问题,重新构建母女关系,让珍婆婆老有所依。最后,双方签定调解协议,女儿主动道歉并搀扶珍婆婆,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离开了调委会。

陈艳凤参与庭前沟通调解

今年4月,振华社区“法律明白人”联合容桂法庭调解团队对李女士诉胡女士电梯纠纷一案进行庭前沟通调解。一开始李女士对胡女士的个人做法不认同,并谈到案件时情绪有点激动,陈艳凤先用“同理心”安抚李女士,再综合运用“情理法”给予李女士意见和建议,同时劝导李女士换位思考。最后经陈艳凤的调解后,李女士改变了对胡女士的看法和态度,并表示会重新考虑处理好案件。

陈艳凤认为人民调解是一项基础性的群众工作,必须时刻站稳人民立场,把矛盾调解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她常说,“只要把工作做到群众心里,就一定能够得到群众的信任,矛盾纠纷也会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

做表率、优服务,以务实举动助力法治惠民

作为“法律明白人”,陈艳凤深刻地认识到法治宣传工作任重道远,她带头做表率,思考如何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宣传工作实践,带领社区“法律明白人”入户普法,了解居民的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当好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的“火车头”。

陈艳凤参与“法援惠民心 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

多年以来,陈艳凤组织带领社区“法律明白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教活动。在振华社区“法援惠民心,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中,陈艳凤联合法律顾问现场为市民解答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振华社区联合聚变青年项目组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讲堂中,陈艳凤及其团队承担起重要的宣教工作,用案例解析、互动问答等形式,使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易懂,增强了未成年人对法律的认识和敬畏之心。

陈艳凤参与“与法'童'行”普法活动

陈艳凤通过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化身为法律法规的“讲解员”,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这不仅为其调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更助力社区打通法治惠民的“最后一公里”。

“叹息青青长不改,岁寒霜雪贞松枝”。虽然在调解的道路上,陈艳凤尝尽了酸辛和苦辣,但她对工作的热情和坚持从未放弃,多年来凭着一颗为群众着想的爱心、秉公办事的公心,守护社区的和谐平安。

来源:顺德区司法局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