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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粤三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区交通运输局签订《三水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粤三公司负责对三水区芦苞镇纳入特许经营项目的停车泊位开展改造及运营管理。
为有效利用公共资源,提高城区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现将对芦苞镇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实行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时间
自2024年10月30日8:00起。

二、收费路段
序号 | 路段名称 | 停车泊位数量 | 路段类型 |
1 | 宝华路 | 86 | 一般路段 |
2 | 腾华东路 | 232 | 一般路段 |
合计车位数(个) | 318 | ||

三、收费标准
经区交通部门同意及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调整三水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发统价〔2017〕36号)等相关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一般路段:8时(含)至18时(含),首1小时2元,后续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为9元;18时至次日8时,收费标准为4元/次·辆;24小时内最高限价为12元/次·辆。

四、减免优惠
1.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30分钟的,计费从车辆停放起计算;
2.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3.持有新能源汽车牌照的新能源绿色货运物流配送车辆,停放时间1小时内免费。
4.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利用城区道路、公共空间(地)设置、撤销停车泊位,不得损毁、拆卸、移动停车泊位标线、标识、标志牌和收费仪表等设施,不得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不得占用停车泊位从事经营及其它活动。
5.请市民群众和驾驶人员自觉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好规范有序的城区车辆通行停放秩序。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客服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757-87775168

收费公示牌


收费路段示意图



如果你要写芦苞

来源:三水智慧停车
编辑:佛山新闻网 黄敏玲
审校:朱广晖、闵莘、卢颖蓝、赖博彬、罗骥、邓志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