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故事汇】隐身的“贩毒+洗钱”团伙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以真实案件为原型,通过视频方式呈现案件过程,讲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精彩办案故事。
让我们一起跟随检察官的视角
走进她的检察办案故事
——隐身的“贩毒+洗钱”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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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的“贩毒+洗钱”团伙
办案检察官
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黄荣荣
案件概述
2020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0日,被告人陈某南单独或指使被告人梁某辉、吴某坚在多地贩卖毒品。陈某南为逃避司法机关追查和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及性质,长期使用被告人陈某琛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沟通毒品交易事宜及收取毒资,使用吴某坚、陈某琛和被告人吴某铿、严某妹的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指示梁某辉将部分毒资转化为现金。梁某辉、陈某琛、严某妹、吴某铿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仍按照陈某南指示收取、转移毒资。2023年3月1日,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年4月12日,补充起诉陈某南25宗贩毒事实,梁某辉1宗贩毒事实,并追加认定梁某辉洗钱罪。同年6月1日,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推进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同时,该案例还入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2024年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活动监督十佳案例;2024年度佛山市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监督十佳案例。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