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高明将严查!
荷城发布 2024-10-25 19:45

日前,四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

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11月1日起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

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11月1日后销售的

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

  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新规重点内容

1.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3.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4.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此外,根据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消息
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将有新举措

高明充电费用将有望降低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高明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高明区住建水务局联合区发改部门发出倡议书,呼吁有关方面采取措施,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同时不得擅自提高电价标准。

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不透明,是妨碍车主使用户外统一充电设施的原因之一。区消防部门介绍,近年来,高明区内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行为看似省了钱,实际却给全体住户带来不安全因素。

高明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高明融媒记者刘嶒摄

为了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彻底消除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隐患,区住建水务局联合区发改局发出倡议,呼吁各方积极创造条件降低充电服务费。

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其中,电费价格按所在场所的电价标准统一计收,服务费则是根据设施运维成本,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有些场所可能租金较高,需要营运商提高服务费转嫁成本;有些场所可能合作期短,设备折旧成本大。因此,我们呼吁,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加强沟通,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该负责人说。

促进降费的措施包括通过小区自建,自行运维,降低充电服务费;延长签约运营期,摊薄资产折旧成本,降低充电服务费;对第三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采取不收或少收场地租金、不参与或降低收入分成等方式,通过让利措施降低充电服务费。

挑选价格合适的运营商,亦是促进服务费用下降的途径之一。区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高明对遴选程序不作要求,由物业小区自行挑选,这次倡议则试图对此进行修改完善。

“我们呼吁,物管企业和小区业委会要建立健全遴选流程,在正式签订运营合作协议前,要与业主充分沟通,并公示至少3 家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的资质、充电电费和服务费标准、场地租赁费用、签约期限等情况,结合业主选择选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

区发改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级要求,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电费和服务费必须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请高明区内各运营商务必在2025年1月1日前把充电设施改造升级为可以单独计算电量,全面实现充电电费单独计价。

另外,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运营商必须仔细标示充电电价、充电服务费及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不能用手机扫码或网络上的标示来代替服务场所的明码标价,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区住建、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到各充电设施站场开展调研走访,检查落实情况。”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欢迎广大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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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高明融媒记者李祥锐
编辑:佛山新闻网 罗敏玲

审校:宋超、蒋晶、陈丽娴、陆绮晴、闵莘、朱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