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不改变原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按程序调整项目未开发部分的规划设计方案,优化户型、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居住环境品质。
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允许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推进异地缴存职工在佛安居。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解释,由各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24日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遵循“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的原则,我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即不同缴存时间对应不同的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以下统称双缴存职工家庭),缴存时间的认定以主借款申请人为准。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缴存时间按≥36个月认定。具体如下:
(一)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二)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

(三)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为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四)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购买的住房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五)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六)同时符合上述(三)(四)(五)情形的(不包括高层次人才),上浮比例可累加。
(七)上述(三)(四)(五)情形不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购买佛山市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贷款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