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罚款! | 安全生产案例警示
印象芦苞 2024-10-24 20:39



头条推荐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量,现将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2个典型执法案例予以公布,警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法治意识,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筑牢安全底线。

案例1:佛山市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2024年9月3日,根据群众举报投诉线索,三水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股、芦苞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联合芦苞镇综合执法队对佛山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陪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印刷车间内存放4个稀释剂桶,2个为空桶,另2桶内存有共计约200公斤的稀释剂,该公司提供的技术说明书显示该稀释剂闪点为4摄氏度,属于危险化学品,且周边存有较大数量易燃材料,该公司涉嫌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参照《佛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结合该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2:佛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5月9日,芦苞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到佛山市某科技制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陪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闭某在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特种作业证,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佛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结合该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该承包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行为危害大,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另外,买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属于违法行为,必追责。

三水区投诉举报电话:0757-87709326,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涉假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如果你要写芦苞


来源:芦苞镇应急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黄敏玲

审校:朱广晖、闵莘、卢颖蓝、赖博彬、罗骥、邓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