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左上角参保地选择“佛山市”,点击首页“我要办事-查看更多”进入办事页面。4.“业务类型”可选择“自己停保”或“代他人停保”。填写好个人信息、参保地及暂停原因,上传材料(自己办理停保无需提交材料),点击确认,待通过审核后即可停保。5.变更结果信息可再次操作“居民医保停保”业务,即可看到相关提示信息。如不慎操作错误的,请前往参保地社保部门修改;无法使用智能终端线上操作停保的,请前往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11月15日前申请停保但已被扣费的人员,可在线下申请停保时一并填写退费申请表;或在线上申请停保后到税务部门申请退费。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5年1月1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为确保2025年度
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请参保人在缴费截止时间前
确保扣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
或直接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等网上渠道主动缴费
逾期未缴
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以“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为例:
1.登录验证后,点击“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2.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选择“本人缴费/代他人缴费”,按下一步提示进行线上缴费。
注意:采取线上自助缴费方式的,无需进行银行账户签约,但需每年自行操作缴费。缴费人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点击“城乡居民社保→委托扣费签约→新增协议→本人签约/代缴签约”即可办理。线上签约成功后待税务部门批量扣费(请确保扣费期间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
注意:线上签约对于“参保人和扣费账户户名不一致”的异名情形,目前暂只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三大银行,同名签约则不受此限制。持参保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属区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税务驻点窗口刷卡缴费。
新参保等以下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需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现场参保申报后,再按上述指引进行缴费噢~
3.本市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停保后,再申报参加佛山市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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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医疗保障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黎银妍
审校:罗小君、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