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幼儿园收费!佛山拟出新政→

佛山拟出台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新政
鼓励按月收取保教费
保教费退费按当月在园天数计退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必须遵循家长自愿原则
10月21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佛山公办幼儿园收费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可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大类。
《征求意见稿》显示,同一辖区保教费应采取相同的收取方式,一般按月或按学期收取,鼓励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学期(月)收取保教费。幼儿园在假期继续对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假期与学期交叉月份,保教费不得上浮。

来源: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广州日报、南方网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健欣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教办、麦丽敏、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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