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三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统筹指导区内执法单位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
▌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实质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
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观察期”制度可以为行政机关执法包容提供明确的规范依据,补足制度供给。“观察期”的重点在于构建容错机制,为特定市场主体“容错”提供法定依据,解决行政机关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实际落地的问题。“观察期”制度解除了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的后顾之忧,彰显鼓励创新与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保障行政执法在法治化和规范化轨道上推进。
▌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关键是坚持综合裁量摒弃“一刀切”执法。
执法“观察期”制度以综合裁量为原则,以法制审核、集体审议为程序保障,确保行政执法既合法又合理。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设置一段“观察期”,针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在调查定性之后选择符合的法定情形适用“轻微违法不罚”“首违不罚”等处置措施,规范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体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公平公正执法。同时,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可以有效防范“一刀切”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相对人的权益。
▌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目标是实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经营主体完成整改,促使其合法合规经营,着力推动行政执法向“引导市场主体自主纠错”转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做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大大减轻市场主体的经济负担,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三水区将持续深化、规范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干扰最小化,同时,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三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