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金融
《佛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已于2021年11月30日再次修订印发实施,为了帮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内容,市处非办整理8个问题并作出解答。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对举报非法集资行为进行奖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维护本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举报发生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法集资的有关奖励适用《佛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权举报非法集资行为。(一)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甄别筛选被采用,并对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后,给予举报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二)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认定为行政违法的,自 行政处罚后,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三)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自立案侦查后,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四)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且法院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在5亿元以上或在全国、全省或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自刑事判决生效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 对于举报线索符合上述(一)项的情形并给予奖励的,不影响(二)(三)(四)项奖励的实施,已发放的(一)项的奖励不予扣减;对于举报线索同时符合上述(三)、(四)项情形的,在案件立案侦查后先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待案件的刑事判决生效后视情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于被处以行政处罚后,案件又转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对照上述(三)(四)项的规定执行,但在行政处罚环节已发放的奖励相应扣减。可以打电话向我市各级公安部门、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或市处非办、各区处非办举报非法集资线索,接收举报材料部门经筛选采用、查证属实、依法作出处置后,予以相应奖励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电子邮箱:ccjrb@chancheng.gov.cn电子邮箱:jrb_nhqcfb@nanhai.gov.cn联系电话:0757-22830366、22830312电子邮箱:kjjjinrongfz@shunde.gov.cn电子邮箱:gmjrj@gaoming.gov.cn需提供举报情况说明、证明证据、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诺、举报人的名称或姓名与联系方式等。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可以查明、举报线索对案件的查处具有利用价值,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
举报奖励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
市金融局投诉邮箱:fsjrj@fosh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