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读懂佛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佛山金融 2024-10-16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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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已于2021年11月30日再次修订印发实施,为了帮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内容,市处非办整理8个问题并作出解答。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为什么要对举报非法集资行为进行奖励?
对举报非法集资行为进行奖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维护本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三、举报奖励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举报发生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法集资的有关奖励适用《佛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权举报非法集资行为。

四、举报非法集资有什么奖励?
一)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甄别筛选被采用,并对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后,给予举报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二)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认定为行政违法的,自 行政处罚后,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三)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自立案侦查后,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

(四)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且法院最终认定的涉案金额在5亿元以上或在全国、全省或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自刑事判决生效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给予举报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
 对于举报线索符合上述(一)项的情形并给予奖励的,不影响(二)(三)(四)项奖励的实施,已发放的(一)项的奖励不予扣减;对于举报线索同时符合上述(三)、(四)项情形的,在案件立案侦查后先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待案件的刑事判决生效后视情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于被处以行政处罚后,案件又转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对照上述(三)(四)项的规定执行,但在行政处罚环节已发放的奖励相应扣减。

五、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向谁举报?
可以打电话向我市各级公安部门、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或市处非办、各区处非办举报非法集资线索,接收举报材料部门经筛选采用、查证属实、依法作出处置后,予以相应奖励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佛山市处非办
联系电话:0757-83385783
电子邮箱:fssjrjdfk@163.com

禅城区处非办
联系电话:0757-83281346
电子邮箱:ccjrb@chancheng.gov.cn

南海区处非办
联系电话:0757-81232070
电子邮箱:jrb_nhqcfb@nanhai.gov.cn

顺德区处非办
联系电话:0757-22830366、22830312
电子邮箱:kjjjinrongfz@shunde.gov.cn

高明区处非办
联系电话:0757-88261200
电子邮箱:gmjrj@gaoming.gov.cn

三水区处非办
联系电话:0757-87758203
   电子邮箱:jkjjrg@ss.gov.cn

六、举报非法集资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需提供举报情况说明证明证据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诺举报人的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获得举报奖励需要什么条件?

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可以查明、举报线索对案件的查处具有利用价值,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

八、举报人的举报信息是否保密?

举报奖励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佛山市处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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