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普法丨10月起,十镇街全覆盖!
绿色陈村 2024-10-12 20:15

@姐妹们!好消息!

为拓宽咨询渠道

优化升级维权服务

顺德区、镇(街道)妇联和维权站联动

姐妹有援人

实现十镇街全覆盖!!!

2024年10月起除了区维权站安排

“姐妹有援人”志愿律师坐班

十个镇街也在非工作日增设律师“坐镇”

为广大妇女儿童及家庭

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这份10月坐班安排请收好!

点击查看大图

律师坐班接访 >

温馨提醒

本周六(10月12日)为工作日,妇联维权站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暂不安排“姐妹有援人”志愿律师接访,请勿跑空。下期律师坐班时间为10月19日如需法律咨询,可致电12338预约接访时间。感谢理解与支持!

本期“姐妹有援人”专栏

继续为大家普法!

本期案例

芷晴与宇轩(化名)于2019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宇轩被公司派驻至外地的分公司开拓业务。

本以为宇轩事业有成,夫妻俩的生活会更幸福。但事实却是,两人结婚五年,有一半时间分居两地。今年,宇轩对芷晴说:“我们分居满两年,算是离婚了。”这让芷晴震惊又疑惑……

宇轩的说法是真的吗?

有法律依据吗?

听听“姐妹有援人”律师解答!

“姐妹有援人”律师释法

01

分居满两年

婚姻关系是否会自动解除?

分居(别居)满2年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未经过法定离婚程序,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此时如果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结婚的,还涉嫌构成重婚罪。

法定离婚有两种途径:

1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

诉讼离婚

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02

通过诉讼离婚

如何证明夫妻已分居?

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司法实践中,诸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在实践中,单纯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法达到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的,单纯的陈述可能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分居事实,从而不能适用“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准予离婚”的规则。

相关法条(滑动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述意见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在实际个案处理中,需结合更多信息综合分析。)

维姐有话说

从恋爱到婚姻关系建立,需要双方不断磨合、沟通,当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更需要积极协商解决。如双方经过努力,但解决未果确需离婚,建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来源:顺德女性、陈村镇妇联、陈村镇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百千万工程”↓

看都看完了,还不点这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