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顺德区宏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宏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计划在大良顺峰山公园内及公交站增设共享充电宝运营项目。现就该项目的运营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的合作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公园及公交站共享充电宝运营项目
本项目共享充电宝范围涉及佛山市大良顺峰山公园内约30台共享充电宝,大良街道范围内部分公交站旁约10台共享充电宝,共计约40台充电宝。


(一)合作方须自行出资进行总体规划建设,提供规划方案、运营管理方案及营运收支预算方案等。
(二)合作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合作方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合作方所投充电宝设备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五)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六)合作方参加本次招募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或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合作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本次项目合作方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一)纸质邮寄或现场报名: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红岗公园旁(广东德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项目开发二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57-22205670。
(二)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306889127@qq.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合作方名称。
(三)公告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14日下午 17:00。
(五)评选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
1.提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资料为一正本六副本,材料需装订成册,所有纸质资料须盖公章,加盖骑缝章。尽可能封存在同一密封袋中,封面及封口处盖公章。
2.意向合作方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列入大良国资公司体系内(即广东德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及合作方的黑名单。
3.本次项目合作方案由宏良公司评选小组对照项目综合评分表(附件2),通过对代运营服务方案、单位的信誉、服务经验、服务质量、售后服务、产品特性、项目收益等进行综合评定,按得分高低选出一名入选合作方。
4.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手机。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5.评选结果在“德良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期为三天。
1. 各报名合作方递交报名资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2.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合作方,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项目合作邀请。
3.宏良公司保留要求报名合作方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宏良公司有权对本次项目合作方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来源:德良集团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审校:大良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