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工地扬尘违规行为,企业面临行政处罚



城管普法课堂:
未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执法部门可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进行处罚。
来源: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城管普法课堂:
未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执法部门可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进行处罚。
来源: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