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容桂电商创新企业亮相!“好物推荐官”等你来当
容桂发布 2024-09-27 20:21

9月27日上午,“商”聚容桂,共创新机——2024年容桂电商盛典在伟安科创园举行,公布了广东摩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为新一批重点培育企业,为首批8家“容桂街道电子商务创新企业”颁奖。

2024年容桂电商盛典举行

作为容桂品牌活动之一,“容桂电商盛典”自2021年首届举办至今,致力于为电商行业打造专属舞台。活动还对在美工、运营、客服、主播4个岗位上表现优秀的12位电商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嘉奖,并发布了新一批“好物推荐官”招募令。容桂电商生态产业基地也同步揭牌,容桂将持续谋划布局电商总部集聚区,为电商企业扎根壮大提供更好的空间和生态。

首设容桂电商创新企业奖项

发挥优质企业引领作用

2022年建立重点电商企业培育库以来,容桂致力培育一批生态系统健全、成长性好、综合竞争力强的电商企业队伍。

今年,为持续打造电商行业发展梯队,提升库内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优质企业引领作用,容桂对2022年—2023年度认定的容桂街道电子商务重点培育企业展开复评,通过企业申报及专家评审,综合企业销售额、产品研发投入、品牌影响力等多个要素量化打分,最终认定了广东摩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为新一批重点培育企业。

活动为首批容桂街道电子商务创新企业颁奖。张艳青 摄

容桂还首次设立了“容桂街道电子商务创新企业”奖项,评选出了8家在技术研发、平台打造、跨境电商开拓等方面勇于创新、主动求变,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电商企业,以鼓励企业继续培育向“新”力、焕发新活力。

其中,广东快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打造的一体化经营性电商平台——快品家电,通过创新“师傅带货”模式,借助30万师傅社交资源,为入驻商家产品开展在线销售及安全、专业的售后服务;广东摩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坚持产品创新、设计创新,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超150项 ,近三年用于创新研发的费用达2000万元。而小冰火人、用心网等企业,均在其领域实现创新突破,开启“进阶之路”。

深耕人才队伍培养

助力容桂电商修炼“内功”

近年来,容桂先后联合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电商协会建立了容桂电商专业人才培训中心、容桂电商产业人才提升中心,至今已举办行业类培训活动超40场,共培训人次达2000人。

去年,容桂通过“引智进容”工作,与9家省内外高校达成人才合作计划,持续为企业培育、输送专业人才。

活动表彰优秀电商人才。张艳青 摄 

让人才站在容桂电商行业的“C位”。活动现场,容桂对在美工、运营、客服、主播4个岗位任职,并表现优秀的12位个人进行表彰,旨在树榜样、树标杆,从而进一步壮大电商人才队伍。

据了解,去年容桂电商盛典启动“容桂好物推荐官”招募工作,历经一年的培养和磨合,最终打造出一批“容桂好物推荐官”队伍。这支队伍通过开展企业产品推广、参与2024顺德容桂环岛马拉松、“观音开库”等大型活动,合共推出超25条视频,点击量超20万次。

容桂招募好物推荐官。张艳青 摄

活动上,为7名“容桂好物推荐官”颁发聘书,并正式发布新一批“好物推荐官”招募令。据悉,容桂面向网红达人、自媒体个人或团队、企业主播、广大市民群体,期待招募新一批、共10位热爱容桂、热爱容桂本地好物“推荐官”,共同为容桂城市发展助力。报名时间从今日起持续至10月31日。

政企合作共建电商生态产业基地

推动电商全产业链集聚

继去年海骏达新型电商产业培育区后,今年7月,在顺德各级支持下,中建国际创新智慧城成功打造了容桂首个小家电数字贸易港,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集聚。

政企合力聚焦电商全产业链条。活动上,容桂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与伟安科创园合作共建的容桂电商生态产业基地揭牌。

容桂电商生态产业基地揭牌。张艳青 摄

该基地选址伟安科创园13-16栋,共4栋主楼,总面积达3.6万平方米,将借助伟安科创园环境配套、专业服务、优惠政策等优势,从产品研发设计、品牌孵化、直播运营、跨境出海等各环节,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政企合作共建容桂电商生态产业基地。张艳青 摄

目前,该园区已进驻超80家企业,其中70%为电商及电商相关企业,其中,近20家为“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产业链条完善。值得一提的是,进驻基地的企业还可享受办公面积80平方米—1000平方米带装修,25元/平方米起等优惠。

容桂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容桂还将继续筹划布局电商总部集聚区,为电商企业扎根壮大容桂,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吸引更多优质电商企业落户容桂,共同擦亮“容桂电商要镇”名片。

活动由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指导,容桂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顺德区电子商务协会、顺德区跨境电子商务商会联合主办,伟安科创园协办。

2024年容桂街道电子商务先进个人名单:

“2024年容桂好物推荐官”名单:

来源丨南方+

编辑丨关笑桦 伍嘉琪
审校王颖期 黄加浩

声明:1.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2.除标注原创的图文外,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因来源不详,而无法标记来源和署名的,版权仍归原作者。3.凡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侵害到相关著作权所有人,或原作者不希望转载,请及时联系ilawman@163.com,我们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