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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公安交警部门发布公告
全区有粤XCL988、粤E39V93等
3005辆机动车的
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均已作废
其中
1665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期
1340辆机动车逾期检验被强制报废
上述机动车不能再上路行驶了
01
3005辆机动车被强制报废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公告
根据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8月,以下1665辆机动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期,1340辆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期,符合强制报废标准(见附件)。现通告其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
被强制注销的机动车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665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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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辆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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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8月
全区有2795个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
其中逾期未换证1282个
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355个
吊销、注销1114个
其他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
实习期记满12分等31个
02
2795个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截至2024年8月,以下档案编号为440600077520等共计2795个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现通告作废。
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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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8月
全区有1047个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准驾车型
其中实习期内记满12分24个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20个
其他年满60周岁、年满70周岁
不适合驾驶相关机动车等依法注销准驾1003个
03
1047 个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准驾车型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规定,截至2024年8月,以下驾驶证档案编号为440600008993等共计1047个驾驶证应依法注销准驾车型,现通告相关驾驶人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依法注销准驾车型驾驶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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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驾驶员
记得守法驾驶
减少违法记分行为
机动车定期检验、驾驶证按时审验、换领
确保守法出行
·来源:
来源 | 顺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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