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兼职,当日到账?当心成为电诈“帮凶”!
佛山检察 2024-09-23 20:06

 “我只不过是帮忙打些电话,挣点外快而已,我也没有直接去骗别人钱,怎么就犯罪了呢?”在一次审讯中,犯罪嫌疑人阿光(化名)向禅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问。

2023年12月,囊中羞涩的阿光眼看春节临近,自己却连回家的车票都无力承担,于是焦急地在网络上四处搜寻兼职机会。他偶然间发现了一条诱人的“兼职”信息,声称只需出借自己的电话卡,即可轻松获得每小时300元的报酬。这份工作的内容相当简单,他需同时使用两部手机,一部手机通过QQ和“上家”连接音频,另外一部手机拨打“上家”提供的手机电话号码,帮助“上家”与其他人直接通话。整个过程中,阿光无需进行其他任何操作,既轻松又简单。

反常的通话举动和通话内容,加上电话卡频繁被封让阿光意识到“上家”在借助自己实施电信诈骗。然而,由于抱有自己并未直接参与诈骗过程的侥幸心态,他仍旧选择继续啃着“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在2024年1月至2月期间,阿光先后向“上家”提供4张电话卡,累计拨打电话4个半小时,并从中获利了1543元。   

“犯罪嫌疑人阿光明知他人利用电话、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仍参与该犯罪组织,其诈骗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禅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说。2024年6月,阿光因协助境外诈骗集团诈骗被害人三万六千余元人民币被禅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随着反诈宣传的深入推进,群众的防范意识已有明显提高,看到境外来电一般不会接听,但对境内来电的警惕心相对较低。因此,境外诈骗集团频繁在境内招募“工具人”“代理人”,利用他们进行语音转接以实施诈骗,这种诈骗手段被称为“手机口”诈骗。对此,检察官提醒,在网络中寻找兼职时,要注意识破电信诈骗团队的“伪装”,更不要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为他们提供帮助,切勿为了蝇头小利,沦为电诈“帮凶”。

▌来源:禅城检察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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