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招用童工行为,针对暑假期间用人单位临时招用暑期工等现象,7月至8月,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持续开展打击违法招用未成年人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重点对娱乐服务、餐饮业等暑期工招用密集行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还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让劳动者知法、懂法,让用人单位遵法、守法。专项行动期间,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对辖区86家企业开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涉及劳动者617人,发放宣传资料150多份,检查中发现2家用人单位存在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已依法对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祖庙执法队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除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和各类专项检查打击违法招用童工行为外,还通过张贴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线上投诉举报渠道,对收到使用童工的线索重点查办,一旦查实将严厉处罚,形成高压态势,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行为。

接下来,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从快、从严、从重的要求,对非法使用童工、未成年工等违法用工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

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2.《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祖庙微新闻编辑小组
来源:祖庙街道执法队
编辑:佛山新闻网 霍浩琳
审核:何锦婷、杨荣燕、赖沅贝


(滑动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