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式传统龙舟花式巡游
⏩48支龙舟劲旅上演500米直道竞速
开赛在即!

(探花公园至上东观龙台河涌段)


采用报名、审核、预选确认参赛资格。报名队伍须自设主题风格,彩龙主题可参考:爱我中华(“镇兴号”)、乐善九江(“民兴号”)、绿美九江、鱼花故里、水上南海、南海家具、酒文化、南海龙超、儒林之乡、大地艺术节、南海新乡贤、夕阳音乐会、水韵兴城等展示“龙图腾”正能量的装扮方案,经组委会审核评选出30队参加。


(一)本次活动接受九江镇内传统龙舟报名参加,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24年9月16日前由有意向参赛的各单位提交龙船装扮主题风格和效果图。组委会通过对各单位的装扮方案进行审核评选确认参赛资格,并于9月18日前公示符合参赛资格的龙舟。第二阶段报名为获得参赛资格的队伍必须于9月19日前报齐相关资料;
(二)报名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好报名表、参赛意外保险单、参赛纪律与责任承诺书到九江镇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吴家大院一楼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能游200米以上,年满18周岁;
(四)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文体旅游服务中心,电话:0757-86551503,联系人:关先生。
(一)展示九江传统特色龙舟文化,由大会选派评委和线上投票两种模式对参加竞艳的龙舟从主题、风格、外形特色装扮、服饰等方面进行评比,对优胜者进行奖励;
(二)巡游的路线,由探花公园至上东观龙台河涌段,以两艘龙舟为一组进行慢速往返巡游,巡游的时间约2小时,巡游顺序按抽签顺序进行;
1.参加传统龙舟竞艳的龙舟要突出主题风格,富有民族传统特色,能够体现中华龙舟文化内涵和九江战龙奋发向上的精神;
2.每条龙舟必须配备队旗、龙头、龙尾、龙牌、罗伞、帅字旗、七星旗、鼓、锣等外装饰品;
3.各参赛龙舟必须在龙舟前端两边张贴大会发放的号码牌、单位及队名,便于评委对参加龙舟的识别;
4.着装统一且富有特色;
5.参加龙船必须是传统龙舟,且坐满龙舟舱位但不得超过参赛龙舟承载人数上限;
6.由评委和线上投票模式对各龙船的装扮进行评分,对于未能达到以上基本装扮要求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1)龙船装饰设计新颖、有创意、有内涵、内容健康、主题鲜明、形象突出的得40分;
(2)服装设计有创意、新颖、整齐统一的得30分;
(3)船舱坐满人数、整体队伍装扮漂亮、运动员动作整齐划一、精神抖擞、激昂向上、巡游时能体现良好精神面貌得20分;
(4)龙船器材齐全、道具整洁、明亮的得10分。
2.线上投票:把参赛龙舟装扮特色和简介放到网络平台上,由观众通过线上直接投票,通过投票产生“最佳龙舟文化特色奖”“最具龙舟文化创意奖”“九江龙最佳人气奖”三个奖项。
1.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评出:金龙奖,奖金11800元以及罗伞1把;银龙奖,奖金8800元以及罗伞1把;彩龙奖,奖金6800元以及罗伞1把;
2.“最佳龙舟文化特色奖”“最具龙舟文化创意奖”“九江龙最佳人气奖”三个奖项。每个5800元以及奖杯各一座;
3.一支队伍只能获得一个奖项,如遇某队同时获得评分奖和投票奖,则以评分奖给予奖励,其投票奖则颁给该奖项第二名;

(探花公园至上东观龙台河涌段)



设参赛队数48队。由九江镇每行政村(社区)限报1支(共27队),镇兴、民兴各1队,九江商会组织10队,余下参赛名额将由大会根据有关单位对赛事的支持情况进行分配。


(一)报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参赛确认,即各村(社区)须在9月16日前提交参赛确认函和押金,过期未提交参赛确认函的视为放弃参赛名额,将由大会统一分配。第二次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9日,报满即止;
(二)报名材料:如实填报报名表、购买参赛意外保险、提供农业银行账号、签署参赛组织纪律和责任承诺书、交参赛押金1000元。以上资料不完整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址:九江镇文体旅游服务中心(吴家大院文化艺术楼一楼办公室)。联系人:关先生,电话86551503;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能游200米以上,年满18周岁;
(五)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六)为确保赛事安全顺利进行,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方可登舟比赛;
(一)比赛分初赛、决赛两轮进行,以计时竞速赛出名次。初赛按抽签顺序编排,每组两艘龙舟进行竞速,初赛取成绩前八名进入第二轮决赛。决赛以初赛成绩排名进行赛序与航道编排,从慢到快的原则进行分组(第一组为初赛排名7、8,第二组为初赛排名5、6,第三组为初赛排名3、4,第四组为初赛排名1、2)进行。航道编排以初赛成绩排名为单数的在1号航道,排名为双数的在2号航道进行比赛。最终名次以初赛和决赛两次成绩相加,耗时少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成绩相等,则以第二轮成绩为准;
(二)比赛起点设在九江大道桥下侧边,设两条航道进行比赛(靠观龙台为1号航道,另一边为2号航道);
(三)报到处、登舟码头与候赛区设在九江涌九江大道桥至探花公园段;
(四)比赛开始时,各龙舟要服从裁判员指挥,经召集后相关队伍要在2分钟内到起步处取齐,起步时各龙船要做到静止起步,听到发令员鸣枪后方可划桨,如有犯规违例或抢航,不予召回,将给犯规违例队伍在该轮比赛成绩加3秒;
(五)在比赛过程中,所有参赛龙舟自始至终必须保持在本航道划行,不得越道划行;
(六)各参赛龙舟必须在龙舟前端两边张贴大会发放的号码牌,便于裁判对参加龙舟的识别,锣手、鼓手不得参与划桨;
(七)比赛时,各参赛龙舟龙头必须向沙口方向,起步与终点计时均以龙头为准。已完成比赛的龙船,必须继续向前(新桥方向)划行50米,按照大会分配的停泊区等候下一轮的比赛。所有已比赛船只不得停留在终点后50米内,以免阻碍比赛的顺利进行;
(八)比赛期间,禁止非当场比赛的龙船进入比赛区;
(九)第一轮比赛结束后,裁判将召集进入前八名的队伍到候赛区准备第二轮比赛。其他队伍不得再次进入比赛区域,直至赛事全部结束为止;
(1)获得前八名的队伍大会将颁发奖金、奖杯、罗伞(前3名)、奖旗(4-8名)、金猪、美酒等礼品,前八名奖金分别为:第一名13800元,第二名9800元,第三名6800元,第四名5800元,第五名4800元,第六名3800元,第七名2800元,第八名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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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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