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滘镇应急管理部门对开展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检查中,发现部分园区企业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请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2024年8月16日,北滘镇应急办对镇内某印刷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企业将约2吨的异丙醇(经检测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于夹层仓库内。该公司负责人未能提供上述厂房允许存放危险化学品的相关验收证明或相关许可文件,未能证明该仓库为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涉嫌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立案处理,拟对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
危险化学品不等同一般物品,不能把危险化学品风险等同一般风险。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配备防雷、防静电、防水、通风、防爆、检测报警等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如未正确储存危险化学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会面临大额行政处罚;如发生事故,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刑事责任。
小北提醒 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全流程
来源:北滘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