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明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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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家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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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规划配建要求。

某小区装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方便市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高明公安供图
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和充电设施的配建要符合安全、便捷原则,宜优先设置在地面。若满足消防要求,亦可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设置在室外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还应配备遮雨、安全防护等设备。
另外,为鼓励新建项目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室外停车场配套的遮雨、安全防护等设备可以不纳入地块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同时允许项目结合地块内公共绿化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及充电设施,停放区域占地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按30%算入地块绿地率。
对已建成项目,《通知》提出,在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和不改变空间属性的前提下,利用地块内部公共空间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可参照新建项目配建指标要求,按需确定停车位和充电设施配建指标,建设前无须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建设时,新停车场和充电设备都应符合我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另外,若已建成项目因内部场地紧张、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的,可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如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通过动态维护的方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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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融媒体中心李祥锐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罗小君、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