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到“变形”!9座居然挤下19人!


9月以来
全市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共查处车辆超员违法27宗

近日,禅城交警大队民警在东平路查获了一辆粤A号牌面包车。当车门打开后,民警发现核载9人的面包车内,竟然密密麻麻挤了19人。


经查,该面包车的内部进行了改装,前两排座椅旁的空位增加木箱为座位,第三排座椅被更换为一张无靠背长凳,随后是一排4张的塑料凳,最后一排的乘客更是背部紧贴尾门。


据了解,司机吴某为了减少来回接送的次数,便把面包车当中型客车使用。民警依法对司机作出处罚,同时责令其对超员乘客进行转运处理。

9月2日,佛山高速三大队警辅人员巡逻至广台高速K44+600米路段,查获了一辆粤E号牌面包车。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43%。

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司机作出处罚,同时责令其对超员乘客进行转运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超员处罚有详细的划分标准:
超员未达20%,记6分; 超员20%以上(含20%),记12分。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6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9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3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6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因此只要车内乘客大于行驶证的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如果查明驾驶人存在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驾驶人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有可能被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终身留有违法记录。
乘车人员“超”一个
生命安全“降”一格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不要驾驶超员车
不要乘坐超员车

来源:高速三大队、禅城交警大队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