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嘭!……”
一辆粤E号牌轻型货车
突然追尾一辆重型货车
轻型货车不仅车头严重受损
还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7月27日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
警辅人员巡逻至和顺桂和路时
发现有两辆货车发生碰撞
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了解
事发时正下着雨,路面湿滑
韦某驾驶粤E号牌轻型货车
没有控制好车速
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刹车不及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

所幸韦某驾车时系好了安全带
虽然货车的前挡风玻璃被撞至脱落
但韦某被安全带牢牢固定在座位上
未被甩出车外
经交警部门认定
韦某需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雨天路面积水湿滑
开车极易打滑
大家在驾车出行途中
一定要牢记“降速、控距、亮尾”
雨天行车,即使是性能再好的汽车,都有可能发生“水滑”现象,在这种状态下,轮胎和路面间便失去了摩擦力,致使汽车难以控制,从而陷于危险境地。

雨天路滑,刹车距离变长,为防止前方发生突发情况时躲闪不及,可适当扩大与前车的安全车距,给自己预留采取紧急措施的充分空间。同时远离大货车的视觉盲区,避免长时间与大车并行或跟随,防止大车溅起的雨水干扰行车视线。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则行驶速度需要降低,安全距离应该拉长。
当能见度小于200米,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须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当能见度小于100米,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须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当能见度小于50米,应从高速公路驶出。

雨天合理地利用灯光,才能有效保证自己的车被其他车辆看到,但千万别滥用双闪灯!

降雨导致能见度降低,应及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照明同时也能“被看见”。注意,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司机因为阴雨天气导致视野受阻,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视野非常重要。

注意:
若高速公路上雨势实在太大,已严重影响到行车视线,务必到就近出口下高速或驶入就近服务区避雨,切忌在行车道上低速行驶!切忌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
雨天行车不慎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请注意谨慎驾驶
牢记“降速、控距、亮尾”
切不可疏忽大意!

来源|交警支队、深圳交警
编辑|黄昕佩
校对|罗国强
审核 | 温扬勤、杨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