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快参加三水区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三水发布 2024-09-08 12:54

关于征集企业参加

三水区2024年度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和我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区拟在9月-12月按上级整体部署开展本年度新一轮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为做好本次活动,现征集我区家电销售企业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视工作情况征集后续批次参与企业。

02
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购买人,下同)向参与活动的我区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新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交售旧家电的个人与购买人必须一致。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应发放给消费者的旧家电回收费用应照常发放。

03
补贴标准
对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04
补贴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我市指定的补贴活动发券平台领取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家交付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享受补贴。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销售企业按要求完成相关票证上传且经审核无误的,补贴活动平台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发放至垫付企业。活动期间,我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补贴资料滚动审核,对评审发现的垫付补贴资金异常企业,可要求平台暂停结算补贴资金;待异常情况消除后,再进行结算补贴资金。企业获得的最终补贴资金,以审计清算结果为准。

05
参加活动企业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回收能力,并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有相应资质、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家电“收旧”协议(凭证)模板以及相应的回收流程。
(二)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确保落实“收旧”(如国家、省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按要求登记并核定“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旧家电照片,以及新购时的购买人名称、发票信息、送货单、签收单、机身唯一编码、企业让利方式和金额等,形成“以旧换新”台账。
(三)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四)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承诺购买人证件信息、“以旧换新”台账等信息真实性,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
(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家电企业还需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06
报名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
(一)企业报名表(附件1,注意同时填报所属统一出货出票的门店、分店等信息);
(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家电“收旧”协议(凭证);
(五)三水区2024年度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参与诚信承诺函(附件2);
注:参与过2024年首轮三水区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活动的5家家电销售企业自动视为具备本次活动参与资格,仅须提交企业报名表电子版至对应镇街联系人确认参与活动,无须重新递交其他材料。

07
确定参与企业
三水区经科局对报名参加2024年度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申请企业,分批进行审核并对外公布,经确认后的企业即可开展2024年度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08
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平台系统对接和资料收集,请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名材料报送对应镇街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详见附件3。
(二)参与企业须按要求布放家电“以旧换新”营销活动宣传物料,并配合提供未侵犯他人任何权利的活动图片。主办方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商户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活动宣传。
(三)参与企业或购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各参与企业要加强对“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出现退货、换货的,各参与企业应当主动退回补贴资金的补贴金额或差额。
(四)参加活动的商户需配合主办单位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如发现零售商企业、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水区经科局立即收回已发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如发现企业、补贴对象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企业报名表
2.承诺函
3.各镇街以旧换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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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9月6日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雪丹

审校:宋扬、朱静仪、麦丽敏、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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