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戎归佛山
就业创业篇

金秋九月,为提升2024年返乡退役军人的政策知晓率,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服务,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特推出“戎归佛山”政策专栏,为各位战友提供最新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集锦,“仁军保”、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详尽资讯。

招考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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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
每年公务员招录中,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设置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含退役后取得学历)招录。根据国家政策,每年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特警职业人民警察。
※具体请关注公务员招考管理部门的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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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定籍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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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招聘条件和程序等按国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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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就业渠道
在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中,优先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返乡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干部。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将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公益性岗位。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
就业补贴
对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相关人员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创业补贴
退役军人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金融服务
退役军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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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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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下简称个人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下简称“捆绑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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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和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同期限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标准(即贷款基础利率+3%)内据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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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申请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按属地化管理,可向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个人贷款,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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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申请流程
创业担保贷款实行借款人先支付利息后享受贴息办法,具体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贴息申请,经办银行负责收集借款人贴息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贴息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贴息审核。
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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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优惠内容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办理方式
纳税申报时,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通过填报相关纳税申报表申报享受政策。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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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政策内容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进行纳税申报时,留存以下资料备查:l.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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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
个人所得税
政策内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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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
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创业孵化支持
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退役军人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最长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