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行为罚没80多万!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查处一起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经查,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高明区荷城街道某房建项目后,未实际组织施工,而是出借资质允许他人杨某某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并于2023年7月签订《挂靠解除协议》,对应结算工程量金额为1844.05万元,工程合同价款为1844.05万元,并获违法所得45.04万元。


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一是存在质量风险:由于借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常缺乏相应的专业工程管理和技术水平,容易导致工程质量无法达标,给业主和公众安全带来质量隐患。二是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借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常恶意压缩用工成本,工人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工程意外险等难以保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借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与发包人责任分工不明,农民工劳动关系混乱,易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社会问题。
接下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结合住建领域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住建系统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查处“三包一靠”等方面持续发力,对“三包一靠”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实名公开曝光,同时按照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将涉案企业列入不合格企业名单,切实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