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应为在高明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公司、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资质,从事生产、经营、销售,未被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相关名录。 2.申请主体应具备一定经营规模,持有自有注册商标,或获得商标使用授权。申报产品质量稳定,必须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规定的质量、安全等各项要求,具有一定的美誉度和发展前景。 3.申请主体承诺加入“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溯源管理体系,在产品包装上印(贴)溯源码,将检验报告等信息录入溯源系统;承诺按照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同时标注“明质选”品牌商标、企业商标,自觉维护和提升“明质选”品牌良好形象,有能力、有意愿在宣传推广“明质选”品牌方面加大投入。 4.申请主体认同“明质选”品牌运营的各项机制,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因消费者投诉或媒体曝光而造成不良影响。 5.申请主体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其风险分级应为B级及以上。 6.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可优先申请获得“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授权: (1)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或HACCP认证; (2)获得“圳品”认证; (3)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4)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 (5)获得“高明食材”“高明美食”区域品牌商家认证。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授权使用申请书》; 2.申请人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等; 3.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使用许可授权协议等复印件; 4.产品销售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5.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复印件; 6.其他优先申请使用授权的有关证明材料; 7.产品所获荣誉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区市场监管局递交申请材料(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景阳路25号1楼知识产权管理股,联系人:董怀博,联系电话:0757-88880219),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报产品进行现场评审和检测等,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告,签署授权使用许可合同,并颁发品牌使用授权书。

关注高明发布视频号,做高明最潮的仔

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高明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黎银妍
审校:罗小君、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