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多坐一个都不行!

当遇到车辆超员时
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就多一个人,问题不大吧”
“很快就到了,挤一挤没事的”
殊不知在这样自我麻痹的心理下
隐患、危险逐渐增加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7月以来
全市开展超员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共查处车辆超员违法37宗

7月23日,佛山高速三大队在广佛江珠高速K83路段查获一辆粤E号牌面包车,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20%以上。该司机在附近工地接送员工,为贪图方便,一次性拉完所有员工,就罔顾安全超员驾驶。

7月21日,南海交警大队警辅人员在环镇路巡逻时,透过一辆面包车车窗看到车内人头攒动,警辅人员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20%以上。


近日晚高峰,高明交警大队铁骑队员巡逻至高明大道三洲跨线桥,发现一辆面包车疑似超员,铁骑队员立即拦下面包车。经清点,该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超员处罚有详细的划分标准:
超员未达20%,记6分; 超员20%以上(含20%),记12分。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6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9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超员20%以上(含20%)未达到50%,记3分; 超员50%以上(含50%)未达到100%,记6分; 超员100%以上(含100%),记12分。

空间大并不意味着可以多载人
每辆车都有各自的核载人数
有一定的承载范围
当一辆车的承载人数
超出其核定的人员指标时
将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

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因此只要车内乘客大于行驶证的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如果查明驾驶人存在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驾驶人就触犯了《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有可能被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终身留有违法记录。

来源:佛山高速三大队、南海交警大队、高明交警大队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