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调解工作的重要课题。近年来,高明区司法局荷城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全市首个镇街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创新构建“1234”大调解工作体系,整合优化调解资源,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走深走实。街道调解服务中心自揭牌成立以来,街道共调解案件728件,调解成功717件,成功率为98.49%(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
这些数据背后
他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
在全市率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镇街一级矛调中心,将分散在街道、村(社区)、小区以及司法所、人民法庭、派出所、综治办等各类调解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实行“一个口子”统筹调度,重点针对村(社区)一级调解组织调处不了的、部门委托移送的以及疑难复杂、跨行业跨领域纠纷,进行集中分析研判、组织分流转办、统筹开展二次调处。矛调中心不仅为有调解需求的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还有效整合街道各类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提高调解效能。

调解现场
把好矛盾纠纷“排查关”和“防控关”两个关口,实现矛盾纠纷从发现到调解再到稳控的全过程闭环处置。一方面把好“排查关”。街道全科网格共划分31个大网格、234个小网格,网格员数量达264人。发挥网格员排查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网格员主动巡查时发现的和日常掌握的矛盾纠纷,可以移送辖区村(居)一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将矛盾纠纷调解情况录入“粤平安”系统;对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则通过“粤平安”系统移送矛调中心组织调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另一方面把好“防控关”。矛调中心对调解活动进行全程督导,重点对调解不成的,引导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对存在涉稳风险的,启动维稳处置机制及时移送街道综治部门,确保矛盾纠纷不失控或扩大升级。

调解现场
对街道各类调解组织进行全面调整优化,终止长期未开展工作或不具备设立条件的调解组织,新设立四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部分小区调解组织,构建起“3+X”调解组织网络体系(“3”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人民调解委员和小区调解小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X”即若干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动调解触角延伸至社会最末梢。目前,街道98个调解组织共配备调解员430名,均配备首席调解员,建有统一设置的场地和规范的标志标识,并完成相关信息公示、制度上墙等硬软件设施建设。
成立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大调解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矛调中心及调解组织调解工作规范、矛调中心工作流程及调解文书样式、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明确矛调中心工作职责,理顺矛调中心与各调解组织之间关系。协调区政协在矛调中心设立政协委员工作室,并将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室的主要职责,创新打造出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新渠道。司法所与人民法庭签署“庭所共建”合作协议,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并在矛调中心设立“庭所共建”联络站,为双方在诉前调解、组织调解培训、普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方面开展协作提供实体平台,有效整合法庭和司法所的法律和调解资源,助力诉调对接和“府院联动”,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
来源:高明区司法局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