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严查!事关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为着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
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落实监管责任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管执法联动
构建市场监管领域道路交通安全
多元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在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一周年之际,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近日对区内一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开展头盔类产品专项执法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公安交警、生态环境部门对2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2024年二季度联合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对全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单位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加装、拼装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辆铭牌、外观、车用蓄电池与说明书、合格证、CCC证书不相符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车用蓄电池、充电器等不合格配件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销售未取得CCC认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向市场主体送达该局制作的《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后,还将提醒告诫函张贴在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产品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落实进货验收查验制度等,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筑牢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确保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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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市场监管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