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市民会发现公积金月缴存额有变动
有的缴存额多了,有的缴存额少了
这可能与公积金缴存调整申报有关
什么是公积金缴存调整申报?

关于年度缴存调整申报
依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执行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缴存年度”)。单位应当在每年7月1日前计算出本单位职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对于发生变化的职工,单位应当于规定时间内为职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同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
这项业务该怎么申报呢?
能不能网上办理?马上看看吧!

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汇缴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执行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应当在每年7月1日前计算出本单位职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对于发生变化的职工,单位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为职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同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
《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免提供)。
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二)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三)原则上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
线上办理程序
申报流程: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查询进度:登录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进入单位管理户——“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职工新增·封存·调整·延迟”中查询业务状态、审核结果(滑动到右方查看)等信息,可选中业务后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该笔业务的申报信息;点击“打印业务登记表”可查看下载打印业务登记表;点击“打印回执”获取业务办理回执。
具体操作指引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查看《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
链接:
http://fsgjj.foshan.gov.cn/bszn/wsczzy/content/post_4696402.html
提醒:如“审核结果”显示不全,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结果”的内容处,系统即会反显详细的审核结果,亦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结果”栏目右侧,往右拉动栏目长度使其显示完全;或使用界面下方导出数据的按钮,把界面的业务信息通过excel的方式下载到本地进行查看,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注意事项
(一)单位在申报后汇缴前请注意查看应缴明细,确认当月的应缴总额。
(二)调整的起始时间从每年7月份开始,在一个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
(三)需办理年度汇缴调整的缴存单位原则上应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手续,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未及时办理年度汇缴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汇缴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网上办理汇缴调整的,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调整材料,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
(五)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六)经单位或职工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申请材料信息的,单位或职工可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七)单位或职工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当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职工应当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八)相关表格下载详见《住房公积金业务表格下载和填报须知》。
链接: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CFS00004529
佛山12345微信编辑组
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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