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禅城区公办初中转入须知 (一)可申请转入禅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办理对象
在禅城区公办学校以外就读,并已取得全国学籍,因正当理由需要转入我区公办中小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已入户禅城区的户籍生;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驻禅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4、符合《佛山市禅城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规定的学生;
5、驻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二)初中转学报名流程

1、网上填写基本信息
登录转学系统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填报后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填报时间为:7月10—12日,网上报名地址 https://zxbm.fsccjy.com。
2、报名(提交资料)
为方便群众,避免人群聚集,家长或监护人可携带报名资料于7月13日到报名点学校提交资料。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到荣山中学提交资料。
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资料提交点与最终转入学校无直接关系,转入结果以转入学校通知为准。
3、审核
各学校于7月16日把报名申请情况及申请资料及时报送至教育局,教育、公安、社保、流管、房管等部门通过转学系统进行大数据自动比对。
4、学校通知转入学生办理手续
学校于8月10日通知已确定转入学生,家长可登录转学系统查询安排结果,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后按规定程序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办理学生电子学籍的转入手续。
本学期提交转入申请未能安排的学生,应继续在原在读学校就读。
(三)报名资料

1、禅城区户籍生
(1)《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2)现就读学校盖章认可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
(3)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与父母属不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