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啦
顺德公安交警部门发布公告
上述机动车不能再上路行驶了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公告
根据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截止2024年6月,以下1316辆机动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期,1292辆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期,符合强制报废标准(见附件)。现通告其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
被强制注销的机动车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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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6月
全区有2545个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
其中逾期未换证1224个
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333个
吊销、注销894个
其他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
实习期记满12分等94个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截至2024年6月,以下档案编号为440600092490等共计2545个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现通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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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6月
全区有896个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准驾车型
其中实习期内记满12分34个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20个
其他年满60周岁、年满70周岁
不适合驾驶相关机动车等依法注销准驾842个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规定,截至2024年6月,以下驾驶证档案编号为440600002905等共计896个驾驶证应依法注销准驾车型,现通告相关驾驶人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注销准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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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相关交通违法行为
请上述驾驶人、车主迅速行动
该重考的重考
该报废的报废
及时发现、解决隐患问题
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来源:顺德交警
编辑:融讯新媒体 李健英
审校:大良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