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聚集发展,破解土地碎片化难题,日前,佛山市南海区修订房券实施管理办法,对房券政策进行了调整,把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可发放房券作为留用地指标置换物业安置的方式之一,进一步提升政策灵活性和覆盖面。
“地券、房券、绿券”(简称“三券”)是佛山市南海区为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2022年推出的政策创新工具。其中,房券政策的目的是提高村集体、实施主体推动低效建设用地腾退的积极性。
南海区在开展低效建设用地腾退工作中,按照“收益不降低”的思路,向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发放可用于兑换产业保障房和领取过渡期租金收益的房券,作为建设用地发展权转移的补偿;同时为鼓励经营主体参与,实施主体也可获得一定面积的房券用于兑换产业保障房。
房券通过原物业与产业保障房之间的空间置换,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产业发展空间保障,稳定收益;同时可兑付从物业拆除到兑现产业保障房期间的过渡期租金收益,实现有效补偿,切实保障产业用地腾退过程中农民发展收益,提高权属人和经营主体全力参与改造和腾退的积极性,增强产业用地集聚提升和腾退的内生动力。

南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三券”确认书授予仪式。(图源:佛山新闻网)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灵活性和覆盖范围,此次的政策调整将房券适用范围扩大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允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且需落实留用地安置的,可以发放房券作为留用地指标置换物业安置的方式之一,从而扩充产业保障房的内涵,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在实践过程中,调整后的房券政策,允许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时,根据留用地安置情况,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发放房券作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凭证,在未来特定时间内可兑现产业保障房。值得注意的是,房券允许在南海区内进行交易流转,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发放的房券不适用过渡期租金收益,不适用自愿放弃兑现产业保障房等相关情况。新政策通过发挥房券作为物业兑换凭证的特性,从而深化土地发展权转移和补偿机制,有望破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留用地落实的问题。
根据改革留用地安置实施方式的政策要求,对2018年9月30日以后完成征地协商的不再实施实地留地,应承诺的留用地指标转为折算货币补偿或置换物业安置。房券具备可持续收益、保护村集体发展权的特点,因此运用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上,作为留用地转为折算货币或置换物业的补充方式,可以使征地工作更为畅顺。地券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下,运用相关土地管理政策,土地权利人自愿将其低效、闲置、废弃的建设用地腾退并复垦为农用地后形成的指标凭证,包含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模、耕地数量指标和水田指标。地券允许镇街内自用、区内镇街协商转让及区内公开交易,设定公开交易最低保护价。
房券是指在实施产业用地物业拆除并土地复垦复绿工作后向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实施主体提供的未来特定时间内兑换产业保障房的权利凭证,也是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兑现过渡期租金收益的权利凭证。在产业用地集聚提升过程中开展产业用地腾退时,可结合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国有划拨留用地以及地上房屋现有租金收益、实施成本以及可奖励情况发放房券。
绿券是指现状建设用地因不适宜复垦为连片农用地,但通过复绿后符合城市绿地发展或具有一定生态价值,验收后按照一定比例兑换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奖励凭证。
来源:南海区人民政府官网、南方+、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