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认领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杨和河西警务室反映,2024年6月21日在高明区杨和镇上巷村路口附近发现走失犬只1只,为黑白色母边牧犬,经与周边村委会、群众多方找寻,仍未找到狗只主人。现收容于高明区犬只留检所(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委会石龙山科普教育基地)。依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请养犬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上述地点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认领的,视为弃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发现冒领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757-83990016。





审校:刘璐、蒋中玉、邵禺铭、谢婷婷、罗慧珊、闵莘、朱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