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 | 曝光!“无证焊工”典型执法案例!
宜居伦教 2024-06-22 14:54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伦教应急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引导企业举一反三,提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01

特种作业人员

无证上岗典型案例警示

案情概要

2024年6月7日,伦教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对某五金加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员工叶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该企业负责人及叶某未能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执法人员在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上也未能查询到叶某的证书信息。

处理情况

该企业员工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经国家培训从事焊接作业的情形,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出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拟对该企业处15000元人民币罚款。

典型意义

本案属于一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典型案例,具有安全警示意义。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所承受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会给企业生产、职工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失。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提示

1. 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2. 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的条件

  •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 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特种作业有效期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提出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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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提示

生产经营单位在招录、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伪:

1. 登录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网址:http://cx.mem.gov.cn/)。

2. 关注手机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点击证书查询进行扫码查询和输入查询(部分假证设有假冒网站,切记不要直接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直接扫码)

来源:伦教街道安委办

编辑:宜居伦教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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