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职后
你会选择返回原公司上班吗?
还是原来的环境
还是“熟悉的配方”
但会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吗?

近日,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
发文分享了自己离职后
又重新回到原公司工作的经历

薪酬福利没有变化
工作量却大幅增加
经常需要加班到深夜
而公司的规章制度
和领导层的处事方式仍没有改变
现实让Ta非常失望
被问及回去原公司的原因
该网友也坦露:
“离家近、同事关系融洽、
工作时间自由;
前领导喊自己回去,
确认可以换部门换岗位,
以为历史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博文作者还帮有同样烦恼的网友
分析了“是否回原公司”的考量因素
Ta认为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决定
如果之前离职时的困扰得到解决
且原公司是高质量公司
是可以考虑回去的
但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

无论离职后是否回原单位
难免与原单位还会有联系
如工资、社保、劳动关系等
一起来看看这些案例
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
员工离职当月,单位需要缴纳社保吗?
需要。员工离职的当月,员工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当月社保。否则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补缴风险及滞纳金风险。
员工离职后,原公司误发的工资要返还吗?
如果员工离职后公司误发了工资,员工是需要返还的。根据法律规定,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方获得利益。
他方遭受损失。
获得利益与他方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获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如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债务到期前的清偿等,否则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不当得利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还可能需要依法赔偿损失。如果获利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方,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方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离职一段时间后,选择再次回原用人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下,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的考察期。一方面,用人单位通过试用期来考察招用的劳动者自身的技能、素质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规章制度和经营理念,确定自己是否适合这份工作。
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规定并未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处在同一段劳动关系中为前提。因此,劳动者离职后又重新入职原单位工作,如果之前已经约定过试用期,则不得重复约定,如果之前未约定过试用期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签订离职协议后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中间空档期,可参照上述规定,依照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员工离职后再入职,工作年限是否连续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司法实践中,工作年限是否连续计算有以下情形:
员工因个人原因从单位离职,后又重新入职单位的,在本单位的工龄将会“清零”。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因过错被公司解除合同的,再次入职工龄重新计算。
员工“被迫离职”、合同期满或被裁员,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的,再次入职工龄重新计算。
公司为了减少计算工龄,迫使员工解除合同后重新签订,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计算赔偿金时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用人单位通过非法劳务派遣或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计算赔偿金时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各位打工人注意啦
无论你在哪里上班
都要多了解劳动法律法规
注重合理合法维权
用人单位
也要加强劳动法律意识
规范招用工行为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丨广东省总工会
整理编辑丨佛山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