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警深入调查货车亡人交通事故,一货运企业负责人被刑拘!
佛山交警 2024-06-20 18:09

大型货运车辆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亡人事故背后,货运企业日常管理中未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佛山某货运企业负责人,因未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4年5月11日,欧阳某驾驶粤E号牌重型栏板货车在南海区里水镇桂和路造成一起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欧阳某因在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经交警部门深度调查发现,该货车所属货运企业存在人员和车辆档案资料不全;相关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均未按要求落实;制度管理混乱等问题,该企业未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涉事企业负责人谢某的行为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现已依法对谢某追究刑事责任,并执行刑事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针对货车亡人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清楚事故的原因之外,还会深度调查货车所属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通过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有效推动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