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总队《2024年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
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等业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包括以下两种:
(二)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平台”自主录入,但已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和从业人员。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对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载明“消防技术服务、检测、维保、评估”等内容;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3.执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以及资格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配备的种类、数量及校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质量管理体系或者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自2023年1月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服务项目,重点检查内容:
1.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是否在“平台”中录入生效;
2.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与“平台”录入人员是否一致;
3.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4.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是否发挥应有作用;
5.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6.是否冒用其他机构名义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7.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8.是否盗用或离职后仍使用原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操作员的资质;
9.是否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10.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11.是否盗用或离职后仍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操作员的资质;
1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13.是否设立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负责人;
14.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机构印章;
15.是否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16.从事挂牌整治火灾隐患重点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第三方整治或验收评估机构,除以上15点外,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整治或验收过程弄虚作假;(2)现场与评估报告严重不符;(3)第三方整治服务机构与第三方验收评估机构实为同一经营主体。
(三)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建立“逢查必检证书”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工作,核查消防技术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情况;核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四)“平台”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在“平台”中如实自主录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以及所有技术服务项目及书面结论文件。
(一)全面摸底自查自纠阶段(6月30日前)。支队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社会单位告知专项检查的有关内容;通过“平台”对本辖区注册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开展全覆盖核查,督促机构的执业人员100%在“平台”登记信息,6月30日前将从业信息、2023年1月以来的服务项目按要求录入“平台”,并依法依规开展自查、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支队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集中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同步检查为其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确保完成不低于本辖区重点单位数量10%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核查量。同时,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核查注册消防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资质真伪,依法检查机构和人员的从业行为。在对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核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评估报告与实际不符、不按标准检测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的同时,支队在“平台”上实施积分制管理,并组织新闻媒体、联动信用中国,进行公示与曝光。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从业人员在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中涉嫌危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在资格证件核查中,发现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要深刻剖析本辖区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对前期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制作典型案例,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建立健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维保、检查情况以及进行火灾高风险区域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必查内容。
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发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行业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政府热线“12345”举报投诉。
扫码(或长按)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广东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细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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