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典型案例警示
绿色陈村 2024-06-18 19:21

以案释法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典型案例警示

今年以来,陈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精准化执法,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狠抓“关键少数”依法履职,为陈村镇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陈村镇近期查处了1起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现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企业负责人引以为戒。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典型案例警示

2024年3月29日,陈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对位于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广隆工业园兴业三路某不锈钢加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员工陈某某、王某某分别使用1台电焊机进行焊接作业,某不锈钢加工企业负责人不能提供陈某某和王某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经核查,执法人员在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上也未能查询到上述二人的证书信息。

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陈某某、王某某立即停止焊接作业,并对某不锈钢加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该企业聘用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焊接作业。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处25000元人民币罚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范围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附件《特种作业目录》和《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 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包括11个类别54个操作项目(工种)。具体如下: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途径

查询途径一:

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

本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服务。

注意:凡是直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证书二维码即可获取证书信息的情况,均为假冒证书。

查询途径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请认准查询平台唯一官方网址https://cx.mem.gov.cn

来源:陈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百千万”工程↓

看都看完了,还不点这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