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伤不起”,南庄一企业被罚
禅城南庄 2024-06-15 22:12

近日,南庄镇卫生健康办公室对辖区一家包装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这家企业因何被罚?

今日通过以案科普形式

为大家说说职业健康体检!

案件详情

今年4月,南庄镇卫生健康办公室执法人员到某村工业区的一家包装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能提供印刷岗位其中一名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相关档案资料,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开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改正,同时进行立案调查。

通过调查询问,该公司负责人承认该名员工于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在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印刷岗位从事印刷工作业,并未安排岗前及在岗职业健康检查,该员工目前已脱离原岗位;现场取得的2024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上记录该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其印刷工岗位存在“甲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酯、异丙醇”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公司未按规定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南庄镇卫生健康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包装有限公司给予了相应金额的罚款。

南庄君

为大家科普

职业健康体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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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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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体检有什么作用?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适合从事将要上岗的工种,避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身体造成损伤。同时也避免用人单位招入身体带有职业禁忌证或已经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是否受到职业性健康损害,及时诊治,有禁忌证的及时调岗,防止损害进一步加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时可以知道自己的工作有没有对自己的健康造成损害,防止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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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业健康体检中检出职业禁忌症或疑似职业病该如何处理?

1.职业禁忌症:上岗前发现的,不得安排从事与禁忌作业有关的所有工作岗位;在岗期间发现的,应当将劳动者调离原有岗位,且不得从事与禁忌作业有关的所有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将签字确认后的调离书面材料存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档案中。

2.疑似职业病:在将劳动者调离原有岗位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南庄镇卫生健康办公室提醒,职业病会造成劳动者及企业“两败俱伤”:一方面,劳动者疾病缠身、家庭因病致贫,甚至可能导致家破人亡;另一方面,企业将面对劳动者投诉、整改、行政罚款、民事诉讼、巨额赔偿、企业失信等,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为此,各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防治职业病;劳动者应加强职业病防范意识,保护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接下来,南庄镇卫生健康办公室也将持续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南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来源 | 南庄镇卫生健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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