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的那些事→
水韵西南 2024-06-14 21:45

西南街道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发现南岸某喷涂厂生产工艺存在除油、表调、磷化及喷粉固化工序,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也已经投入使用。

根据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66项,上述企业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但该企业并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仅自行进行排污许可登记。该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制度。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西南街道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三十六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今年5月,西南生态环境监管所复查该厂情况时企业已落实停产搬迁。

上图为执法人员首次检查时,某喷涂厂的现场情况。

上图为执法人员复查该企业,现场已清理生产设备。

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并非个例。西南生态环境监管所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发现不少企业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简称“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混为一谈,甚至误认为只需执行二者之一即可。

其实,两者虽一脉相承同属生态环境制度系统,但监管效能各有侧重。排污许可登记不可替代环评,涉嫌规避环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咨询西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联系电话:0757-87618854),确认自家建设项目所需环评手续与排污许可手续类型。

环保小知识

一、环评制度是筑牢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

环评制度是推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的源头管控措施,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前提和重要依据。环评制度聚焦重点、提高效能,侧重于核定建设项目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方面,有效指导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在建设初期便开始实施资源消耗和产污排污量控制,早认识、早开展,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法条参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二、排污许可制度是构筑固定污染源过程监管的核心体系

排污许可制度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是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排污许可审批过程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企事业单位在开始排放污染物之前,应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并在投产后认真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定期申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法条参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三、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互相衔接实现闭环管理

按照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实行环评名录与排污许可名录统一分类管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原则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来源:西南街道办

编辑:麦燕文

一审:朱广晖

二审:闵莘

终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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