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杨和镇拆除多处违建!
杨和发布 2024-06-14 20:48

为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杨和镇以河长制责任落实为抓手,严格按照市、区江河两岸整治提升工作的部署安排,深入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大对破坏河流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期,杨和镇组织人员依法对杨梅河、沙水河流域违法建筑图斑进行集中整治。

拆除现场,随着拆除的命令下达,钩机轰鸣,河岸边的“四乱”建筑物应声而倒。杨和镇工作人员分工明确,通过部门联动、现场观察、多角度拍照、求证当地村居委等方式来确定疑似图斑是否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合理建设项目,记录好图斑位置建筑物建造时间、功能用途等,对不属实图斑逐一完成佐证材料收集和系统销号,对复核属实、需整改图斑,联合多部门开展清拆整治行动。

杨梅河流域横坑桥四乱图斑拆除前后

施工过程中,执法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全程监督,严格值守,确保了施工过程的绝对安全及拆除行动的顺利开展。众人还清理了一批垃圾,沿线景观得到提升。

沙水河流域联丰猪场四乱图斑拆除前后

据悉,本次行动分别对石水村委会横坑村横坑桥旁、沙水河联丰猪场外围的厕所和猪场内的农用工具房进行拆除,面积约170平方米

加强水环境治理,河道沿岸拆违治乱是关键。接下来,杨和镇将聚焦“百千万工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江河两岸整治提升工作为契机,继续以“零容忍、快查处、遏新增”为工作目标,不断加大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力度,强化河道管理和保护,切实保障河道通畅,全力维护河畅水清,创造宜居的生态环境。

普法强基,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及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杨和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杨和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编辑:佛山新闻网 严婉明

审校:刘璐、蒋中玉、邵禺铭、谢婷婷、罗慧珊、闵莘、朱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