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也能办!三水学生出入境办证暑假专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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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佛山就读的大、中、小在校学生。
2.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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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周岁以上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近期有效符合出入境规定的数字相片(蓝底或白底大1寸的人像照片)回执。
2.未满16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父母为户主的户口簿或公证书)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监护人为外国人或者华侨的,提交护照),并提交复印件;提交近期有效符合出入境规定的数字相片(同上)回执。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提交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监护证明,陪同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在我市就业的外省户籍居民的未满16周岁子女,如需办理个人旅游签注业务的,除交验第2点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申请人在佛山核发的有效居住证;没有居住证的,须交验其在我市就业父亲或母亲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证明。
4.办理换发护照或往来港澳台通行证的,还须交验原证件。
来源丨出入境管理支队
编辑丨丁健迪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庞维佳

